慎用保全巧調解,保障經營促雙贏
2025-05-29 15:56:17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汝福 | 作者:林毅鵬 曹方俞 | 點擊量:6365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林毅鵬 曹方俞)近日,衡東縣人民法院大浦法庭成功調解兩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既保障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了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原被告公司均表示滿意。
蚌埠某工程技術有限公司、深圳某某公司因湖南某玻璃產業發展有限公司未按照合同如期支付貨款,遂分別向法院起訴,且兩案原告均申請了財產保全。
受理兩案后,承辦法官考慮到玻璃生產行業的特殊性,如對其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可能會導致被告公司斷氣、停工等連鎖反應,將造成巨大損失。原告企業的合法權益要保護,被告企業的正常經營也不能耽誤,如果僅僅一判了之,不僅影響原告后續權益的及時兌現,被告公司的生產經營也將面臨更大挑戰。
綜合分析案情后,承辦法官決定從促進企業發展的角度著手化解爭議,爭取庭前協商處理。在征得各方同意后,承辦法官積極組織兩案當事人進行調解,并多次與各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實事求是地講清楚各方的難處,希望他們換位思考,互相理解。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最終兩案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近五百萬元的貨款糾紛案得以圓滿解決。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